建设路街道司法所对新入矫不服管教的社矫人员给予警告处分
2019-10-18 16:59:5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岳塘新闻网 | 编辑:admin | 作者:朱婷         

岳塘新闻网10月18日讯(通讯员:朱婷)“你是属于被宣告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,在矫正期间,你要服从监管、遵守规章制度……”近日,在岳塘区司法局二楼的入矫宣告室,建设路街道司法所所长对新入矫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教育。

然而入矫不到半月,该名社矫人员多次违规,集中教育、集中劳动均迟到,事后并无悔意,在第二天又一次未按时到司法所报到。为树立社区矫正执法权威,严肃矫正纪律,街道司法所决定依据《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》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》相关规定,提请区司法局对该社矫人员给予警告处罚。同时,街道司法所通知本辖区全部社区矫正人员,在会上将此警告情况进行了通告,希望大家以此为戒,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,认真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。在场服刑人员听后纷纷表示,一定会加倍珍惜党和政府给予的宽大政策,好好改造,重新做人。

社区矫正是非监禁性刑罚执行方式,目的是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,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,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。对个别不服管教社区服刑人员的警告处分,有效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公正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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